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学校内部管理,维护校园秩序,促进校园安全稳定,根据《龙湖校区南区房屋地下室管理办法》,现对南区房屋地下室进行全面清查,具体方案如下:
一、清查范围
(一)南区1-6号学生宿舍楼地下室
(二) 南区办公楼地下室
二、清查办法
依据《龙湖校区南区房屋地下室管理办法》进行清查,具体步骤如下:
(一)动员部署
11月23日。召开团委、教务处、招生就业处、后勤总公司、保卫处、后勤处等职能部门和相关学院负责人会议,传达学习《龙湖校区南区房屋地下室管理办法》,安排清查工作,明确整改要求。
(二)自查自纠
11月24日-12月1日。各有关部门根据《龙湖校区南区房屋地下室管理办法》,对目前使用用途或性质不符合文件要求的地下室,限期自行整改、清理。
(三) 完善手续
12月1日-12月8日。凡符合使用规定的地下室,由使用部门提出申请,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,并与保卫处签订安全协议书后,报后勤处登记备案,办理相关手续。
(四)检查清理
3、12月11日。后勤处、保卫处等相关部门,对地下室使用情况进行集中检查,其中不符合文件规定及未申报备案的,将采取强制措施,进行清理。
2017年11月23日
后勤产业管理处